职业技能培训:以培养劳动者的就业技能、创业能力为重点,让劳动者拥有一技之长,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能力,为广大劳动者尽快实现就业或再就业。
创业培训:对具有创办小企业意向的人员和小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企业创办能力、市场经营素质等方面的培训,并对他们在企业开办、经营过程中给予一定的政策指导,以提高企业创办者创业的心理、管理、经营等素质,增强参与市场竞争和驾驭市场的应变能力。
政策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统称六类人员)
享受政策要求:属于六类人员,在法定劳动范围内(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0周岁),名下无工商记录,无单位缴纳的保险。
若满足以上要求,可进行免费培训。
政策内容:六类人员纳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不受地域限制,在就业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培训时间累积计算,课时达标并通过结业考试获取相应证书的,按“谁垫付,谁申领”的原则给予机构或个人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自2023年12月25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