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监管单位审核,经办金融银行机构发放,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政策性贷款业务。
一、贷款对象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必须是在科尔沁区的行政区域内创业的十类重点就业群体: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牧民。
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在科尔沁区行政区域内创办的小微企业。
二、贷款条件
(一)个人借款人申请贷款条件
1.上述十类重点就业群体不能是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有稳定就业人员,不能与非本人创办的经济实体存在劳动关系或参加职工社会保险。
2.借款人在贷款到期之日前不能超过法定劳动年龄(男18-60周岁;女18-50周岁)。借款人应身体健康,具备一定劳动能力,具有贷款偿还能力,能够遵守贷款合同契约。
3.申请人及配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未偿还的贷款。
4.借款人必须在科尔沁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并取得合法执照的,应当具备一定的创业能力和自有资金。从事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行业。
(二)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条件
1.要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3.无不良信贷记录,以及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三、贷款额度
1.个人自主创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出租车车主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四、贷款期限
1.个人自主创业、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五、还款方式
个人和小微企业贷款承担利息部分的,按季度与银行结算利息,贷款本金到期一次性还本。
六、利率与贴息
1.对在科区申请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只承担不超过2%年利率的利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2.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享受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3.合作银行目前贷款利率:
目前科区创业担保担保贷款业务合作的银行有3家,分别是通辽市农业银行科尔沁支行、通辽市蒙商银行通辽分行、通辽市农商银行通知分行(科尔沁区支行及开发区支行)等3家业务经办银行,经过与3家经办银行的协商,目前申请办理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的贷款利率为最高不超过4%,财政贴息后,个人承担最高不超过2%;
七、申请贷款报名时所需材料
(一)个人贷款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一张纸上);
2.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2份;(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一张纸上);
3.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2份;
4.申请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2份(2、3、5、6页复印一张纸上);
5.申请人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
(二)小微企业贷款所需材料
1.小微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一张纸上);
2.小微企业章程、营业执照、经营场所证明复印件2份;
3.小微企业本年度在岗职工花名册复印件2份;
4.小微企业当年新吸纳人员花名册复印件2份;
5.小微企业当年新吸纳人员《劳动合同》鉴定花名册复印件2份;
6.小微企业当年新吸纳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2份;
7.小微企业三个月的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复印件2份;
8.小微企业当年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单复印件2份;
9.小微企业本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2份。
备注:1.以上报名申请证件须审验原件,必须带原件;
2.需要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的必须签字,需盖公章的地方必须盖单位公章。
八、在提供以上材料的基础上,按申请人身份类别,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退役证》或《军官转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不含政策性安置就业或已被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招录用的退伍军人);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需提供户籍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就业援助对象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残疾人只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刑满释放人员须持有司法部门《刑满释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大学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留学回国学生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企业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7.返乡创业农民工:科区劳务输出办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8.脱贫人口: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9.网络商户:在第三方网络平台实名制注册相关证件、能证明经营和信用情况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10.出租车车主:要携带运营证、行驶证、购车发票及其他相关费用票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
九、担保方式
1、担保人担保;
2、房产抵押;
3、个人申请10万元以下或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符合信用贷款发放条件的创业者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
4、经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担保方式。
十、申请贷款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
1.于2026年1月4日起开始报名!
2.业务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借款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科尔沁区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2楼207室(科尔沁区霍林河大街西段蒙中路南)申请报名,并领取填写《科尔沁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一式二份。
咨询电话:(0475)6383280 6385938
十一、注意事项
★ 城区创业者申请贷款说明
借款申请人(户籍不限)在科尔沁区城区内创业的,必须先到常驻地所在社区进行“失业登记”,登记成功后办理营业执照,再到经营地所在社区进行“个体经营登记”,登记成功后方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 农牧区创业者申请贷款说明
农牧民工自主创业者申请贷款时,应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到户口所在地镇政府劳动保障所办理《就业创业证》,并进行“个体经营”和“自主创业”登记,登记后方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非农户籍、本辖区以外户籍创业者不在科区城区内创业申请贷款说明
非农户籍、本辖区以外户籍创业者不在科区城区内创业的,在申请贷款前必须先到常驻地所在镇政府劳动保障所进行“失业登记”,登记成功后办理营业执照,再到经营地所在镇政府劳动保障所进行“个体经营登记”,登记成功后方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 贷款后借款人身份发生变更说明
创业担保贷款发生后,借款人员身份发生变更(例如:属财政供养人员、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等情况)的,从变更之日起停止财政贴息并收回本金。
★ 贷款后借款人营业执照发生变更说明
创业担保贷款发生后,如有营业执照发生变更(如:营业执照注销、法人变更等情况)的,从变更之日起停止财政贴息并收回本金。
★ 贷款后贴息政策发生变更说明
创业担保贷款发生后,遇到政策性调整贴息比例的,要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级财政部门新发布的政策文件执行。
2026年3月11日